5月8日,成都市政府辦公廳出臺《推動成都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對于對建筑業產值貢獻大、增速快的建筑業企業,按信用評價管理相關規定予以信用激勵,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獎勵。同時,支持企業培育和引進關鍵、緊缺人才。符合要求的按規定給予入選人才資金資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園入學、交流培訓等綜合支持。
據悉,《若干措施》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獲國家級重要獎項
最高“獎勵”500萬元
《若干措施》支持企業上規模、上臺階,對建筑業產值貢獻大、增速快的建筑業企業,按信用評價管理相關規定予以信用激勵;對年度建筑業產值首次達到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500億元、800億元、1000億元的獨立法人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
同時,鼓勵建設單位對承建成都市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項目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詹天佑獎”等國家級重要工程獎項的建筑業企業按照不超過獲獎工程竣工結算價的1%(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標準計取優質優價費用。
“四星級”產業工人
可享受住房保障支持政策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對于成都市企業的高層次技能人才、緊缺類別注冊執業人才及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可按規定享受子女入園入學、便捷就醫、交通出行、保險保障等禮遇支持及高層次人才購房政策支持。
支持企業培育和引進關鍵、緊缺人才。實施“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按規定給予入選人才資金資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園入學、交流培訓等綜合支持。對世界技能大賽或國家級一類職業技能大賽活動獲獎人才所在培養單位,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此外,將星級產業工人的使用情況納入對相關市場主體、建設項目的信用評價和評優評先。鼓勵區(市)縣率先選擇部分項目及骨干企業開展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試點。經認定達到“四星級”及以上評價的產業工人,可按規定享受我市相關住房保障支持政策。
支持企業對外開拓
鼓勵優質企業來蓉落戶
《若干措施》指出,將大力支持“內強外引”。對外開拓方面,成都每年將開展“對外開拓”先進企業評選,對在市域外承攬項目完成產值多、增長幅度大的企業予以公開表揚,按信用評價管理相關規定予以信用激勵。
優質企業遷入成都的,對具備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資質和盾構施工、大型場館等關鍵業績的建筑業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成都的,經認定后給予總部企業政策支持,并根據企業后續在成都市的經營發展和經濟貢獻情況實施跟蹤考評,動態調整支持政策。
加快推動智能建造發展
推廣建筑機器人使用
當前,智能建造已經成為行業發展的大趨勢。圍繞大力推進建筑業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升級,《若干舉措》提出要扎實開展智能建造全國試點,推動建筑業與工業、IT行業融合發展,探索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發展路徑、監管模式和政策體系。加快部品部件生產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推廣應用數字化技術、系統集成技術、智能化裝備和建筑機器人。
強化工程款支付保障
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推動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款(人工費)撥付和預售監管資金實施聯動監管,確保“專款專用”。落實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等過程結算制度。以智慧蓉城建設為牽引,構建建筑(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由管理部門、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推動跨層級、跨地域工作協同,實現管理部門精準施策、企業市場感知、個人便民服務,解決建筑工程質量、房地產糾紛、公共信息不透明等痛點難點問題。